我捡到一个少年,他既不是历劫的仙君,也不是落魄的贵公子,他是三千两白银。
我拿江湖通缉令,叼着刚买上还热乎的白面馒头,眼睛在画像和床上的人之间不停转移。
我的老天爷。
发大财咯!”
一”我捡到一个人,在一个很平凡的雨夜。
他很恰好地晕在我家门口,而我手里也很恰好地收到有一张赏银三千两的的通缉令。
给我的通缉令的黑衣人说:“他一定会来找你的。”
我不解:“为什么?”
黑衣人将斗笠压下,声音没于黑夜:“你要收养他,三月后,我来找你。”
“三千两是报酬。”
他踏风而去,徒留一张画像。
大概黑衣人都是这样吧,总爱自说自话,也不问我愿不愿意。
虽然我必定愿意收养这三千两。
我收起通缉令,将它妥当安置在妆奁最底层,又将妆奁妥当安置在竹枕边上。
弄完这一切后,我搬了张小竹椅子,就着馒头欣赏三千两。
如若有人说他这幅皮囊便值三千两,我也是相信的。
不过闲暇之余我又有些害怕,万一他和黑衣人是一伙的,专门利用金钱来诱骗良家少女呢?
想到这,我急急忙忙咽下馒头,拍拍手清掉余温,起身从柜子里掏出麻绳,利落地把三千两的手脚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