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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到一个少年,他既不是历劫的仙君,也不是落魄的贵公子,他是三千两白银。

我拿江湖通缉令,叼着刚买上还热乎的白面馒头,眼睛在画像和床上的人之间不停转移。

我的老天爷。

发大财咯!”

一”我捡到一个人,在一个很平凡的雨夜。

他很恰好地晕在我家门口,而我手里也很恰好地收到有一张赏银三千两的的通缉令。

给我的通缉令的黑衣人说:“他一定会来找你的。”

我不解:“为什么?”

黑衣人将斗笠压下,声音没于黑夜:“你要收养他,三月后,我来找你。”

“三千两是报酬。”

他踏风而去,徒留一张画像。

大概黑衣人都是这样吧,总爱自说自话,也不问我愿不愿意。

虽然我必定愿意收养这三千两。

我收起通缉令,将它妥当安置在妆奁最底层,又将妆奁妥当安置在竹枕边上。

弄完这一切后,我搬了张小竹椅子,就着馒头欣赏三千两。

如若有人说他这幅皮囊便值三千两,我也是相信的。

不过闲暇之余我又有些害怕,万一他和黑衣人是一伙的,专门利用金钱来诱骗良家少女呢?

想到这,我急急忙忙咽下馒头,拍拍手清掉余温,起身从柜子里掏出麻绳,利落地把三千两的手脚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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