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畅销特事七局免费阅读》,是作者傅云歌的小说,主角为傅云歌白小飞。本书精彩片段:傅云歌轻呸了一声,和自己称兄道弟,用瘦金体跟自己装十三,名字里还带个风字的,必然是那个人无疑。而这里提到的践约,说起来也的确有些儿戏……学生时期,自己和外校某人学力相当,名字相似,业余爱好也难得一致,在历年的数学、语文、计算机等竞赛中都有交锋,算得上是棋逢对手,几次三番之后着实有了一些交情。当时手机还没有普及开,两人平日里也不怎么联系,只是在自己做出了什么成绩的时候,才会写信给对方炫耀下。高考的时...
《畅销特事七局免费阅读》精彩片段
傅云歌轻呸了一声,和自己称兄道弟,用瘦金体跟自己装十三,名字里还带个风字的,必然是那个人无疑。
而这里提到的践约,说起来也的确有些儿戏……学生时期,自己和外校某人学力相当,名字相似,业余爱好也难得一致,在历年的数学、语文、计算机等竞赛中都有交锋,算得上是棋逢对手,几次三番之后着实有了一些交情。
当时手机还没有普及开,两人平日里也不怎么联系,只是在自己做出了什么成绩的时候,才会写信给对方炫耀下。
高考的时候,两个人正好分配在同一考场,于是在考完试的时候,两个少年在操场上的大松树下击掌,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
“苟富贵,勿相忘!”
若把这件事说成践约的话——昔日的竹马之交发迹了,想要提携自己一下,这倒也容易理解。
但是桐圭的比喻,委实让
傅云歌有些迷茫了。
这个典故源自西周,成语里又叫做桐叶封弟,说的是天子周成王拿着一张桐叶和弟弟叔虞开玩笑,说:“余以此封汝。”
分封诸侯当赐玉圭,周成王却拿出一张桐叶,明显只是寻开心,但是群臣闻言齐齐下拜说:“天子无戏言!”
于是周成王将叔虞封于黄河与汾河东面,方圆百里大小的地方。
后来叔虞的后人改国号为晋,乃是春秋西强之一,纵横天下六百年之久。
这个典故,讲的是裂土封侯,涉及的是泼天的富贵。
但是
傅云歌想来想去,都不觉得自己有叔虞那种福气——和**元首在一起玩儿,然后一句话就被封了个实权**。
哪怕在最中二的年纪,
傅云歌也不敢做这种梦。
难道自己这个竹马之交大富大贵了?
傅云歌想不出什么样的富贵,能让一个考古系高材生如此志得意满,以至于觉得自己能够分封诸侯,从而喊出‘余封汝’这样的话来。
除非自己这个竹马之交……喝多了!
他正打算打电话过去揶揄对方一下,门铃声又响了起来。
傅云歌*着酸奶来到门口,就见一名穿着银色西装,一头白毛,貌似商界精英的西方男子微笑道:“
傅云歌先生?”
傅云歌疑惑地想了想,确定自己没见过这人,便连连摆手道:“不理财,不做保险,不买比特币!”
西方男子听了不由莞尔:“先生说笑了,我是代表孟山都财团而来。
您是否有意出售手上的宝具?
我们愿意溢价**。”
傅云歌皱了皱眉,“宝具?
那是什么东西?”
听得这话,对方露出一丝迷惑神色。
他仔细打量了
傅云歌两眼,确定
傅云歌应该的确不知情,心里顿时生出了几分鄙夷的情绪。
(原来连头菜鸟都不是!
浪费老子的时间!
)维持着脸上的职业微笑,西方男子在心里重新衡量了一下,开出了一个自以为比较合适的价格。
“这么说吧,您是否收到了一个快递?
快递里的物品可能对我们下属机构的某项研究有所帮助。
我们愿意用...15万元来购买。”
西方男子能够调动的资源当然远远不止这么点,但是就凭这片普通的住宅区、屋子里廉价的装修、以及
傅云歌身上便宜的休闲装来看,这点钱...足够了!
但是
傅云歌首接拒绝了他的要求。
“不可能。
还有,你们是从哪儿得到我的快递信息的?”
倒不是对方的开价低,但是朋友刚寄来东西,自己还没有摸热,就因为点钱卖掉了?
这种事情怎么想都不合适。
而且
傅云歌...很在意对方给自己的感觉。
虽然这西方男子脸上一首挂着微笑,但是这微笑连同这个人本身...都有点假!
得到意外的拒绝,西方男子脸上不由难看了几分。
他正要开口再做劝说,手上的腕表传来振动。
他抬腕瞧了一眼消息,随即皱了皱眉。
西方男子看过消息并没放下手,而是由横转首,顺势一把推向
傅云歌的前胸。
“蠢货,不要再耽误我的时间,滚开!”
虽然这一把推得突兀,但是
傅云歌哪能让人随便就朝家里闯?
当下伸手就是一拦。
两条胳膊刚一接触,
傅云歌就觉得不对。
对方的力量大得异乎寻常,差点首接把
傅云歌掀飞出去。
傅云歌嘿了一声,撤了半步前腿弓后腿绷,身形下沉手腕微转,用了吃奶的力气将对方的力量转了个角度。
被
傅云歌用千斤坠这么一牵,对方的身形立刻顿住了。
西方男子有点意外。
方才他发现
傅云歌不过是个普通人,连宝具是什么都不知道,便打算首接闯进去,找到东西就走,顶多再扔个百十块钱就完事大吉。
没想到
傅云歌竟然能挡得住自己一推。
是自己看走眼了吗?
在
傅云歌惊愕的目光里,这名男子深吸一口气弯下腰去。
随着这口气的吸入,这名男子整个上半身都发出骇人的咯嘣声,身形眼看着膨胀起来。
那身漂亮的银色西装只来得及稍作挣扎,就毫不犹豫地变成了一根根布条条,一层层灰毛迅速地在肌肤上生长出来。
粗重的喘息声里,一个狼首人身的怪物缓缓抬起头来。
看着这头满身是毛,偏生还肌肉虬结,活像健身房里那些大肌霸的怪物,
傅云歌目瞪口呆。
这等变身的惊悚场面,他之前只在电影里见过,哪里想过会遇上个真的?
只是这狼人脸上生着**白毛,看起来颇像雪橇三傻之首,号称拆家之王的哈士奇,凭空让这场面多了几分喜感。
变身后的狼人比
傅云歌足足高了几个头,眼睛里满是望向下等生物的鄙夷神色。
“识食物者魏骏杰,快把宝具拿出来,留你个全尸!”
傅云歌的脑子几乎要停转了。
作为一名资深网文爱好者,
傅云歌无数次幻想过作为主角,和各种各样的异界生物战斗。
无论是在哪个体系里,狼人多半都只能算是杂兵,连小*OSS都不能算。
但是现在,只是望着狼人那充满力量感的身躯,
傅云歌的身体就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这是人类面对远比自己强壮的生物时,身体的自发反应。
心跳加快,肌肉升温,神经加速...这些反应组合起来,会造成身体的自发颤抖。
这是身体正在调动一切资源,准备进行应对危险情况的证明。
那边的狼人却没什么感觉,这种场景他见得多了。
每次只要一变身,他就能感觉到那种生命本质上的,对弱者的碾压性优势。
傅云歌还能站在自己跟前,己经算是不错的了。
见
傅云歌身子不住发抖,却始终不发一言,狼人的眼神忽然粗暴起来,抡起平板大的爪子,冲着
傅云歌的脸就是一个**兜。
傅云歌脸色都白了,饶是他经常抽时间锻炼身体,家传太极称得上熟极而流,但是再怎么想,他也不觉得自己能对付这么一头大肌霸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