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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陆少凛手里握着带血的餐刀昏死在新房中。
而相爱多年的妻子沈亦晴则倒在血泊中,身中数刀!
法庭上证据确凿,陆少凛被判故意杀人,十三年。
陆少凛听着审判,情绪崩溃,他爱沈亦晴胜过生命,又怎么会“亲手”杀了她!
可他无论怎么解释,怎么上诉都没有用。
一千多个日夜。
白天是拳脚、辱骂、刺骨的冷水,是被迫跪在粗糙水泥地上舔食物残渣。
囚犯们围着他,狞笑着撕扯他的头发,骂他“杀人犯”。
夜晚他蜷缩在霉湿的床铺一角,攥紧边缘发毛的结婚照无声痛哭,失去挚爱和被冤枉的痛苦将他吞没。
他割腕五次,吞勺三次,撞墙两次。
每一次从死亡边缘醒来,他既绝望又无力。
出狱那天,阳光刺得眼睛生疼。
他拖着空荡荡的行李袋,形销骨立。
然后,他看见“死去”的妻子沈亦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