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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极力克制着,可面上的悲戚依旧一览无遗。

我是在很久之后才知道江夜喜欢我的。

那个时候我已经落入泥沼,脱不开身。

我和他是初高中同学,彼时我还是那个风华正茂的付家大小姐,而他却是个啃着咸菜馒头家境贫寒的毛头小子。

听他说,那时的我就像一个公主,高贵优雅,明艳如绚烂的太阳,晃得他都不敢去触碰。

少年时他揣着小心翼翼的喜欢,这么多年,我都没有发现。

直到后来我在夜色工作,同他再次相遇。

昔日一无所有的少年摇身一变,跻身颇有名望的律师,而我,已经跌落神坛,在腐朽的泥沼里挣扎。

那之后他经常来点我的单,力之所及,仅限于此。

也就是那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有一个人,默默喜欢了我十年之久。

他的力量自然无法与沈战抗衡。

而我也不愿他被我拖累,陷入泥沼,我要他干干净净的,不为我这种烂泥所累。

所以我赶他走,用最恶毒的话语伤他,我将自己包装成堕落腐朽的小姐,为了钱,不择手段。

他终于被我赶走了。

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他了。

没想到,再见,竟然是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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